第(1/3)页 响水沟里,溪水孱孱,冬日里那些嶙峋乱石,如今被水流包围,或在水中时隐时现,或露出半个头来,一些从上游飘流下来的青草嫩芽,还有些星星点点的小花,有不少沾在上面,给这些此刻显得造型各异的石头平添了不少的风采。 超过二百余人便在溪水边围成了一个大圆圈,正中一堆熊熊燃烧的篝火将每个人的脸都映照得红堂堂的,兴奋,喜悦之色,洋溢在每一个人的脸上。 火上架着一个大铁架子,上面挂着数头洗剥干净的猪羊,几个士兵用力地摇着架子上的摇把,翻来覆去的将这几头猪羊烤得滋滋作响,香气四溢,另几个士兵则站在一侧,手里拿着大刷子,从坛子里沾上佐料,一遍遍的刷在猪羊身上。 这两百多人,都是老敢死营里出来的老兄弟。当初从安阳城逃出来的一共有近七百老兄弟,这三年的拼搏,奋斗,又有近两百兄弟永远地倒在了征途之中,一百多人因伤残而不得不离开军队而进入其它的行业,剩下的四百多,大部分都分布在小猫的磐石营和野狗的苍狼营中,这两个战营,也是整个太平军中公认的战斗力最强的部队。当然,他们现在有了一个强劲的对手,那就是来自曾经的楚国东部边军的楚军,宝清营。另有一些人被调入其它部队充当军官,但这些人数并不多。 野狗的苍狼营里的老兄弟不可能赶来,秦风却是一声令下,将磐石营里的老兄弟们尽数召集了起来,在这里集合起来,大碗喝酒,大口吃肉,重现当年敢死营的令人难忘和生活。 今天能坐到这个圈子里来的,便代表着他在太平军中的一种资历,那是首领秦风的老兄弟,铁杆心腹,是随时随地能毫无阻挡地走到秦风的跟前的一批人,哪怕他现在仍然只是一个小小的兵头。 今天的主角自然是重新归来的和尚,肉还没有烤好,酒倒已是喝得不少了,看到一个个老兄弟们端着大大的酒碗排着队向自己走来,和尚不由有些惶然色变,在敢死营时,在每一次战争过后回到营地,一场关于酒的比拼,丝毫不比在战场之上差,一个大队与一个大队之间,那是互相看不顺眼的,用酒来干掉对方,显示自己的男儿气概,是最明智的选择。因为这一天,不会有领导们来找你的麻烦。 打了胜仗,普天同庆嘛要! 但那个时候,和尚还有五百兄弟,一个篱笆三个桩,一个好汉三个帮,现在的他孤家寡人一个,说了一个媳妇儿,还被瑛姑一把不知拖到哪里去了。举目四望,尽然皆是不怀好意的笑容,心中顿时怵了。 “老大!”他哭丧着脸,看着秦风:“这要是全都喝下去,我,我只怕真要去见阎罗王了。” 听到野尚的话,秦风哈哈大笑起来“原来你这个花和尚,也有认怂的一天。好了,看着你带回来一个媳妇的份上,他们来敬酒,自干一碗,你便喝一大口如何?” “估摸这样的话,就能顶得住了!”在心里默算了一下,和尚点点头,“谢谢老大帮忙。” 秦风哈哈大笑,“兄弟之间,自当两胁插刀。” 有了秦风这句话,和尚当下豪气干云,提着一个酒坛子站了起来。 第(1/3)页